“供港”不是你想用,想用就能用 - 淺談晨光、溫氏商標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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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乳業與溫氏集團的“供港”之爭從2017年開始就引起熱議,不但引起法學界的廣泛討論,更是提高了乳製品行業的商標維權意識,也引起廣大消費者的好奇。

“供港”不是你想用,想用就能用 淺談晨光、溫氏商標之爭

早在2017年初,晨光乳業就發現溫氏集團在其生產的鮮奶和酸牛奶等產品包裝上擅自使用“供港鮮牛奶製造”標誌,涉嫌侵犯了晨光乳業的“供港”商標專用權。雖然晨光高層於某行業論壇上喊話溫氏要求處理,以及經過律師發佈聲明,但溫氏集團並未撤下相關產品,卻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無效宣告,一番誓要與溫氏爭“供港”的模樣。晨光乳業遂起訴溫氏侵權,要求溫氏集團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相關損失3305萬元。

事實上,商標之爭在各行各業都存在。典型案例如周黑鴨公司與武漢市零點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圍繞“鎖鮮”二字也展開了一場長達二年的權屬之爭。2013年10月,周黑鴨公司提出註冊“鎖鮮”商標申請,並於2015年1月被覈准註冊使用在肉、死家禽、板鴨、豆腐製品、熟蔬菜、熟制豆等第29類商品上。2015年11月,擁有“常溫鎖鮮30天”產品品牌的武漢零點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周黑鴨公司擁有的“鎖鮮”商標向商評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主張“鎖鮮”用於商標註冊不具有顯著性,是對食品的質量特點的直接表示。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於2017年6月27日作出終審判決,對“鎖鮮”商標註冊予以維持。

毫無疑問,商標是一個企業的標誌,也可以說是一個企業文化的表現形式,商標的知名度越高,有助於企業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強消費者對商標產生忠誠性。儘管“供港”與“鎖鮮”是對產品的特點的表示,但在經過企業投資成本對其進行宣傳,並在消費者心中將商標與企業建立特殊聯繫後,商標就取得了顯著性,該詞作爲商標就是合理合法的。

“晨光公司成功註冊了‘供港’商標,即爲‘供港’商標的實際持有人,且在市場上投入成本對‘供港’進行宣傳,商標起着對外展示和宣傳的目的,主要用來區分市場上不同的服務和商品。早年,‘供港’是高品質的代表,但現在此含義已逐漸弱化,晨光對‘供港’長期使用和宣傳,在消費者心中已然將二者建立起某種特定的聯繫。溫氏未經晨光許可即在包裝上使用‘供港’商標,就涉嫌侵權。”晨光乳業律師、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賀文華如是說道。

晨光乳業自1979年建廠開始將鮮牛奶供應香港,現在已經三十九年,多年如一日爲市民提供高品質的鮮牛奶,本着一份初心做好奶,從未發生批量質量事故,獲得了市民衆多好評,因此其註冊“供港”商標也屬順勢而爲,但現在“供港”之爭仍是雙方各執一詞,孰是孰非,還未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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